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户外广告、灯箱店招等“大小、新旧悬殊”会影响市容,安装不牢还容易造成高空坠物风险。因此,扬州市出台新规,对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进行了详细规定,禁止六个位置设置户外广告,强调一店一招,提升城市视觉观感,打造清爽亮丽新环境。
今天(11月20日)上午,记者在安康路看到,改造升级后,沿街店招都统一了大小,且安装位置在二楼窗户以下。商户们坦言:经营户都希望招牌能“大过一头”,搞得一条街参差不齐,有些超高超宽还容易让人担心“摇摇欲坠”,现在就顺眼多了。
上半年开始,广陵城管对安康路沿线142家商户的门牌店招,施行统一更换,并兼顾商家个性化需求,字体、颜色、背景板可自由选择。全部完成后,大家连连称赞。
广陵城管曲江中队副中队长吴靖介绍:“开新店的话,需要把效果图、身份证、营业执照,以及租房合同都带着,去行政审批大厅审批,然后按照要求去施工。”
记者了解到:今年6月起,《扬州市区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设置导则(试行)》出炉,明确:道路隔离栏、违章建筑、建筑物顶部、变电箱等城市家具、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建筑控制地带等“六大位置”禁止设置户外广告,要求不得在沿街建筑物门、柱、窗、台阶上设置招贴宣传广告。《导则》还对“一店一招”的设置位置、内容、基本原则等给出了明确要求。
市城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晓荣称:“下一步,我们将按照规范安全美观减量原则,把《导则》落地落实。通过拆除一批,规范一批,提升一批,逐步消除城市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多、乱、无序设置等乱象,全力打造清爽有序的户外视觉空间。”
来源丨扬州广电“扬帆”手机频道
编辑丨陈文珺